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关于2025年上半年结题的通知
各课题负责人:
按照《四川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-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》,本研究中心拟于近期组织开展结题评审工作,请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依照立项任务结题要求,于2025年4月28日—5月23日提交相关结题材料。中心每年将分上、下半年组织开展结题评审并另行通知,在非规定时间提交的结题材料不予受理。
请课题负责人将结项资料按附件要求装订成册(一式三份)邮寄至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,并将结项材料打包成电子文档(命名方式:课题负责人+课题名称)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中心邮箱。
邮寄地址: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大学路三段5号宜宾学院临港校区二期行政楼 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。
邮政编码:644005
联系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0831-3531167
联系邮箱:ybxygjyjs@163.com
本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,一般项目、自筹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,委托项目以当年申报公告要求为准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项者,必须向本研究中心邮箱提交《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4),获准后方可延期结项,到规定期限还没结题的课题,中心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清理。未到结项期限但已经符合结项要求的课题,也可以于上述期限前申请结项。结项材料具体要求请见附件。
特此通知!
新建院校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
2025年4月28日